
(税法漏洞解释,常用法律术语,法律强制规定,税法社会责任,证据对抗规则)
(企业分类,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抽逃资本,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承包和挂靠,代持股与理财产品,股权转让和撤资,股权转让的解除和撤销,股权转让的公允价值,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
2010国家审计准则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
凡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其负责解释;
人民法院对于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一般按照其通常语义进行解释;有专业上的特殊涵义的,该涵义优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2012财税40号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1988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18·3“参照”一般用于没有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是又属于该范围逻辑内涵自然延伸的事项。
2006企业财务通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参照执行:本部法律法规虽然不直接适用特定主体,但如果特定主体从事本部法律规范的法律行为,在没有相应的具体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本部法律法规执行。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2009法释5号: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如果产品成本没有发生变化,但竞争对手的价格发生变动,应当相应调整价格
低价能使企业取得最大产品销售量,并且能够限制竞争者的加入。采取这种策略的市场条件是:一是市场规模较大,存在较大的潜在竞争者;二是产品无明显特色,需求弹性大,低价会刺激需求增长;这种策略的缺点是大量的投入资金且回收慢,如果产品不能打开市场,或遇到强大的竞争对手,会产生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014河北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可以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款项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
2009国税函777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991法民发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可以直接认定)
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第十条第二款: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修理 / 修缮)
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2009法释11号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应当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注:税法没有明示援用相关法律的,执法人员也没有主动援用相关法律的,不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对于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一般按照其通常语义进行解释;有专业上的特殊涵义的,该涵义优先;语义不清楚或者有歧义的,可以根据上下文和立法宗旨、目的和原则等确定其涵义。
2004国税发136号: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
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
注:正列举 + 等 + 概括性词语,基层执法部门可以扩展 (煞尾) (包括但不限于)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008国税函828号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2009国税函7号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向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转让租赁加油站经营权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转让经营权行为不属于营业开云电竞,Kaiyun电竞,开云集团官网,开云电竞股份有限公司税征税范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转让其租赁加油站经营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11.1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年龄、人数、金额,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11.2 公历年、月、日,统计表中的数字,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12·5·1 引用内容是完整的条、款的,条、款末尾的标点符号标在引号里边。
12·5·2 引用内容是条文中的局部或者是名词、短语的,在引号内引用部分的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但是在引号外的句末,应当加注标点符号。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交纳”较“缴纳”的含义更广,涵盖面更宽。法律中规定当事人自己向法定机关交付款项时,一般使用“交纳”。
20·1 “会同”用于法律主体之间共同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况。“会同”前面的主体是牵头者,“会同”后面的主体是参与者,双方需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其他行为。
20·2“商”用于前面的主体是事情的主办者,后面的主体是提供意见的一方,在协商的前提下,由前面的主体单独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直属机构“商”国家税务总局单方面制定的文件,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及时转发,可以优先适用;如果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转发给各级税务机关,一般不得优先适用,原因是虽然与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协商,但没有充分完全地采纳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1.如果针对税务机关,原则上应当执行。但如果执法人员举证存在特殊情况,可以不执行。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2财税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不允许当事人通过自主约定变更法律确定的行为模式(义务/禁止),更不允许当事人违反这种行为模式;
2013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1999合同法总则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增值税申报表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承租人在经济上负担出租人的税款,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商业约定,税务部门将不予干涉。但凡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税款的,税务部门将采取将上述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含税收入后计算征税。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30年的租赁合同,每月租金1万元整,约定提前一次性支付所有租金,共计360万元整(1×30×12)。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应当确认租金1.5万元(360÷20÷12)
2009法释11号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